小朋友節日-兒童節(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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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節英語:Children’s Day),顧名思義,是為紀念保障兒童權利、反對虐待兒童或毒害兒童的節日。1949年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擧行會議,決定6月1日國際兒童節。1954年12月14日,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定11月20日世界兒童節(The Universal Children's Day)。它的設立是為了鼓勵所有國家建立一個屬於兒童的節日,最先是為促進成人與兒童之間的相互交流和了解,其次則是要人們採取行動以受益促進世界兒童的福利,並以促進確立聯合國憲章保障兒童福利為目標。1959年11月20日聯合國通過了兒童權利宣言。1989年11月20日聯合國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 分享:維基百科

 

 

☆ 小朋友節日-兒童節(4月4日)

  小朋友,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婦幼節,在民國八十二年以前這一天叫做兒童節,是一個完全屬於兒童的一個節日,從民國八十二年起,政府將婦女節和兒童節合併為婦幼節,所以,以前的三月八日「婦女節」和四月四日「兒童節」便合併成為四月四日「婦幼節」。不過,對於兒童節的由來,身為兒童的你可不能不知道喔!

◎ 兒童節的由來

  西元一九二五年八月,世界上五十四個不同國家的兒童代表,在瑞士日內瓦舉行「兒童幸福國際大會」,在大會中通過「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這個宣言,強調兒童精神上應有的享受,貧苦兒童的救濟、避免兒童做危險工作、兒童謀生機會的獲得,以及怎樣教養兒童等問題,提出了具體的方針,並且受到各國的肯定與支持。

   會後,各國先後都制定了兒童節,例如:美國是五月一日英國是七月十四日日本有三月三日的女兒節五月五日的男兒節…,各國的兒童節都不盡相同。而我國的兒童節是在民國二十一年由政府明定四月四日為「兒童節」。往後,每年的今天都有許多相關單位會舉行各項慶祝活動,讓主角-小朋友和爸爸、媽媽一起共度愉快的一天!

◎ 節日小結語

  由於兒童的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因此在這個重要的成長階段裡,都應該受到各種適當的保護。近年來兒童人權備受重視,我國的政府與有心人士大力為兒童爭取權利,推動兒童福利法規的制定,但各相關單位缺乏執行能力,導致無法保障兒童權益,和落實兒童福利立法的精神。希望在二十一世紀裡能喚醒更多人對兒童人權的重視! 分享:國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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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小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